頂端
一、參照苗栗縣105年10月27日第3次領隊會議案由二決議:「照案通過。旨揭競賽場地桌椅高度將公告於105全國語文競賽專屬網,另自備椅墊部分請於報到時隨身攜帶,進入試場後,恕無法出場再取椅墊。」
二、考量競賽員個別需求,旨案援例開放選手自備椅墊,以利競賽員調整高度,自備椅墊部分請於報到時隨身攜帶,進入試場後,恕無法出場再取椅墊。
三、有關桌椅高度業於11月13日公告在案。